各相关单位和在宁监理企业: 根据《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宁建建监字〔2015〕293号)的要求,定于2015年6月份对监理企业信用进行首次评价,具体时间安排为: 1、信用评价:6月1日至6月15日 2、结果公示:拟定6月18日公示 3、调整和公告:6月30日之前结束并公布结果 请各监理企业于6月10日前到建管处、质监站、安监站、市政站、装饰办、轨道站、园林处等七家评价单位申报相关信用信息,尤其要注意按业绩分评定标准及时完成相关合同备案工作。请市辖区及各市属区(园)等建设管理部门于6月10日前传递书面信用信息至七家评价单位,其中江宁、高淳、浦口、六合建工局、溧水住建局应提供属地所有的信用信息。请七家评价单位于6月15日前完成所有的信用信息的收集。 联系人:建筑市场监管处 曹磊 84495430 附件:《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宁建建监字〔2015〕293号)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|